乳腺癌的发生是多因素、多环节的过程,普遍认为与以下因素有关:
·非正常婚育
怀孕和哺乳可促进乳腺再次发育,同时女性体内较高水平的孕激素也对乳腺癌的发生有保护作用。另外,未哺乳或哺乳时间短也是造成乳腺癌的高危因素。
·月经异常
月经初潮早、绝经晚、行经年限长是诱发乳腺癌最主要的因素。初潮年龄小于12岁,乳腺癌发病的危险性可增加2.2倍。自然绝经年龄大于55岁,乳腺癌的危险可增加1倍。
·有家族遗传
有研究发现,在母亲、姐妹、女儿等亲属中有乳腺癌病史的女性,其发病危险是普通人群的2—3倍。尤其是母亲在绝经前罹患乳腺癌的女性,其发生乳腺癌的年龄约比普通人群提前10年左右。
·遭遇电离辐射
乳腺是对电离辐射较为敏感的组织,未成熟的腺体组织则更是如此。调查表明,未成年时期接受过胸部放疗的孩子,长大后患乳腺癌的机会也增加。
·饮食习惯不良
过多的高热量食物在体内积存使身体发胖,绝经后女性肥胖使乳腺癌危险增加两倍。·精神压力过大
都市女性面临激烈的竞争压力,长期处于应激状态,容易出现情绪抑郁、精神紧张,这样也会导致内环境失衡,是乳腺癌发病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