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出生一天后,不明不白地死在医院里。医院在我家人不知晓的情况下,竟然私自将尸体埋了!”昨日上午,漯河市舞阳县29岁男子刘晓烈指着北舞渡中心卫生院后面的一个土坑伤心地说。
刘晓烈,舞阳县太尉镇老刘庄村村民。2月17日,刘的妻子左晓峰到了临产期,住进了北舞渡中心卫生院。“当时,产房里有3个产妇待产,只有一个接生医生。孩子出生前经过彩超等各种检查,都显示正常。2月18日晚10时许,我老婆顺利产下一名男婴。第二天,孩子的脸有些发紫,负责接生的田爱平医生说,给孩子输点氧气、拿点药、打点针就行了。
当天上午,孩子被安排到急诊室输液。下午1时许,孩子的手心、嘴唇发紫,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晓烈说,他和母亲把妻子送回家后,下午3点多返回卫生院,发现孩子的尸体不见了。一打听,他才得知孩子已经被院方私自埋了。“我们把孩子的尸体扒出来送到县医院太平间,然后找卫生院说事。昨天卫生院答应赔偿3万元私了,今天早上却说只能赔偿1万元,这也太气人了!”刘晓烈越说越生气。
在北舞渡中心卫生院3楼,记者见到了该院办公室主任夏国庆。“为左晓峰接生的是不是只有田爱平一人?她有医师资格证吗?”记者问。“当时确实只有田爱平一人在接生,她是助产师,还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夏主任答。“这件事对孩子的家人说了吗?”记者问。“尸体是我找人埋的。当天下午上班后,我在安置病号时发现了17号病床上的死婴,就问田爱平怎么处理。她说家属表示让医院随便处理就行了,我就打发人用毯子将孩子包了一下埋掉了。
埋孩子的过程中,我没有给孩子的父母打电话核实,这确实有点不对。”夏主任答。“你们愿意出3万元和孩子的家人私了,有这回事吗?后来怎么又不同意了?”记者问。“事情发生后,院方与孩子家人进行了沟通,对方提出要3万元。昨天,我们召开了班子会,与周边乡镇进行了比较,院领导又向上级卫生部门作了汇报,认为3万元太高,即使是医疗事故也赔不了这么多,况且这还不一定是医疗事故。今天,经上级管理部门同意,院方表示愿向孩子家人赔偿1万元。”“无医师资格证可以从事接生?”记者问。“不能,今后我们一定杜绝这种情况,我们会按规定处理相关人员的。”夏主任答。
昨天下午,田爱平医生向记者解释说,自己1991年就被分配到北舞渡中心卫生院妇产科上班。“我只负责接生,只能说孩子生下来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我接生的过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接生后的事情就不归我负责了。我有助产证,母婴保健合格证,为人接生十多年了没有出现一个死婴,这些年我都是单独操作,一个月能接生几十个婴儿。我的水平怎么样,你可以找周围的人打听,我拼死拼活地干活,出了事怎么能把责任全部推给我呢?”田爱平非常委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