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家住海口长流镇的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两岁多的儿子欢欢(化名)昨日早上送进幼儿园时还好好的,可到了下午接回家后发现孩子浑身是伤,屁股和腿部都有明显红肿和淤青,光是屁股和背部就有20多处棍子打后留下的明显伤痕。“孩子哭着说,他是被幼儿园老师打的,才两岁多的孩子啊!他能犯什么样的滔天大罪,老师竟要下这样的毒手?”李女士说着,失声痛哭。
见习记者 王彩虹 文
小男孩身上有20多处红肿伤痕
记者立即赶到欢欢所在的长流镇椰园幼儿园。此时欢欢还在李女士的怀里不停地哭闹,说自己的屁股很疼。记者看到,在欢欢的背部、屁股和腿上有20多处非常明显的被棍子打过的痕迹。其中有几处在屁股和腿上的伤痕肿得厉害,记者目测,那几处伤痕大概有10多厘米长。在欢欢的屁股和右腿上还有几道明显的淤青。在记者查看欢欢的伤痕时,欢欢不停地流着泪对妈妈说:“老师打屁股很疼。”记者正准备拿相机拍照时,欢欢看到记者的手伸进包里翻找,就突然惊恐地大哭:“别打!疼!妈妈!”
“欢欢平时非常乖。”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平时主要靠摆地摊维持生计,原以为将孩子送进幼儿园能够得到很好的教育,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
园长称不知道打人老师的全名
在场的欢欢的舅舅李先生说:“得知孩子被幼儿园老师打伤后,我就和他妈妈赶过来向幼儿园讨说法。”令李先生气愤的是,幼儿园园长仅答复说:“打了就打了,事情已经发生了,还能怎么样。”
该幼儿园园长田女士告诉记者:“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孩子屁股被打红了而已,打了就打了,这么小的事情,你们也要报道吗?打欢欢的那位老师因为害怕,已经跑了。我们没有她的联系方式,也不知道她住哪里。”田女士说:“我只知道打孩子的老师姓郭,我们平时就只叫她小郭,全名我也不知道,郭老师今年20岁,刚毕业,是熟人介绍来的,刚来了不到一个月。”
“郭老师打孩子的时候,我正坐在办公室里,听见孩子哭得厉害,我就出来制止她。”田女士说。至于郭老师为什么要打欢欢,田女士表示:“这个孩子不会上厕所,郭老师教了他一个星期了,而且是手把手地教,但他还是不会。大家都在吃饭时,欢欢就坐在椅子上小便。可能郭老师不习惯,一时生气就打了他。”
记者问到,既然不知道郭老师的全名,也不知道郭老师的联系方式和住处,那么幼儿园平时是如何管理的?万一孩子丢失该怎么办?田女士表示,有人看守大门,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李先生说:“幼儿园是在推脱责任。”
附近住户:园长在说谎
住在幼儿园旁的李阿婆告诉记者,她每天出门时都会经过椰园幼儿园。“我在这住很多年了,这个幼儿园经常发生小孩被打的事。有一次我就亲眼看到那位姓郭的老师拉着一个小孩打了两个耳光。如果她打的是我的孙子,我肯定跟她没完!”李阿婆生气地说。住在椰园幼儿园后面的陈女士表示,她也亲眼目睹过该幼儿园的老师打小孩的场景。“那位郭老师在椰园幼儿园工作至少两年多了,两年前我就经常看到她在幼儿园里带小孩。不久前,我还看到一个小孩从幼儿园跑出来,幸亏老师及时发现,不然孩子走丢了可怎么办?”陈女士说。
欢欢的妈妈李女士告诉记者,园长田女士在说谎,自去年9月欢欢刚进幼儿园的时候,郭老师就在这里工作了,而不是田女士所说的,郭老师才来一个月。欢欢的舅舅李先生表示,他已向长流镇派出所报案。
律师:幼儿园要承担主要责任
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张开基先生表示,幼儿园老师这种做法会对欢欢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受到惊吓的欢欢会不愿意再上幼儿园或者学校。据了解,权威专家曾做过专门的分析调查,孩子幼年长期被打或在幼年时期有过记忆深刻的被打经历,长大后就会比一般的孩子更加容易滋生侵略性行为,更容易虐待配偶和孩子。
廖晖律师认为:不管老师找到与否,幼儿园都要承担主要责任。廖晖律师说,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幼儿园和老师都必须对欢欢所受到的伤害作出相应的赔偿,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