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解释说疫苗打过量对孩子没有害(二)

  ■疾控中心说法

  疫苗打过量 危害难判断

  女童家属可向疾控中心申请书面答复

  打了过量的疫苗,究竟对人体有无危害?昨日,新快报记者就此询问海珠区疾控中心。传染免疫规划科一名杨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很难说。目前国内和国外都没有有关这方面的临床数据。”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没有在儿童身上注射成人剂量的实验,因此对其是否产生副作用很难判断。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流感疫苗基本不会对人体带来危害。至于女童被打过量剂量后发生的症状,他表示原因有很多,也可能是个体差异造成,或者是之前存在的潜在病因引起。但他也无法排除由于疫苗过量注射这一因素。

  记者又就此事向广东省疾控中心咨询。一名赵姓工作人员表示,女童被打针后即发烧11天,应先把孩童送到医院,通过临床治疗,进而确认是否是疫苗引起的反应;其次,应该向当地疾控中心反映这一情况,让其做出书面答复。如果逾期不处理,则可以逐级上报。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愿意就此事提供相关咨询。

  记者在“巴斯德”流行性感冒疫苗接种知情书上看见:3岁以上儿童及成人,每年只需接种一针次,一针次接种0.5ml。6月龄—3岁的儿童每年接种两针次,一次0.25ml,两针之间间隔4周。

  ■补偿方案

  受害者家属向海珠区卫生局举报次日获赔偿

  “私了”协议书没有盖公章

  6月1日,罗女士和女儿过了一个快乐的儿童节。6月2日,她就将一封举报信送到海珠区卫生局办公室,要求卫生主管部门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查处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6月3日,罗女士再次来到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这次医院和她签订了一封“协议书”。记者看见协议书上注明:“甲方:罗××乙方: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现双方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错将3岁以上年龄组的流感疫苗注射到2岁6个月的钟欣桐小朋友的事件达成如下协议:一、签定(应为“签订”)协议当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4000元整;二、上述协议执行后,甲方同意不再就此事件向乙方提出其他赔偿要求或争议。”

  记者注意到,这份协议书上虽然有双方代表的签字,但乙方一栏并没有盖公章。“公章都没有,这协议书有什么效用?”罗女士对记者表示,不论如何,她也要追究当事医院的责任,不能让打错针就这么轻描淡写地不了了之。

  罗女士奔波时间列表

  ●3月27日:钟欣桐在幼儿园打错针,当晚即发高烧,送往珠江医院治疗。

  ●3月28日:由幼儿园保健医生陪同,前往昌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方开具打错针的证明。

  ●4月21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门道歉,提出补偿医疗费,建议家长向保险公司索赔。

  ●5月6日:到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取回答复书。

  ●5月16日: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告知,打错针事件以答复为结果。

  ●5月29日:与海珠区卫生局、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代表协商,医院拒绝承认打错针致女童受损。

  ●6月2日:再次到海珠区卫生局送举报信,由办公室接收。

  ●6月3日:与海珠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协议书”,获赔偿金4000元。

如果您有育儿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请到育儿问答和众多的妈妈一起交流。[育儿知识问答]
  六一宝贝网(61baby.com)新闻及文章免责声明
更多与 接种疫苗  相关的文章
相关类别新闻
文章搜索,多个关键字之间请用空格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