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里区新阳路恒祥家园的张春女士自去年生下儿子后,平静的生活被打乱:月嫂、卖奶粉、卖婴儿物品甚至减肥公司的骚扰电话一个接一个。“资料都在医院填写的,他们是从哪儿得到的信息?”张春决定不再沉默。
“中间人”透露信息来源
记者随张春找到一家经常打电话的孕婴用品商店。
该店不足50平方米,负责人廖某起初很排斥,说商店刚刚起步,客源有限,于是通过“内部人”得到了张春的资料。“内部人”是谁?廖拒绝回答。
当张春表示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时,廖某才说,她是从一家信息公司以每份0.05元的价格购买了上千份客户信息。
信息公司现身说“法”
随后,记者按廖某提供的信息公司电话,以一名开店老板的身份联系上对方。
一操南方口音的男子接电话自称姓高,说他们公司是专门负责笼络信息的,除了孕产妇、婴幼儿信息外,还有车主信息、新房户信息等等,如果记者批量购买,价格还便宜。当记者提出想到公司去看看时,高经理立刻警觉,声称他现在外地出差,想要“现货”的话,只要把钱打到公司账户上,资料就会以快递的形式邮到客户指定地点,他们是全国连锁,信誉肯定没问题。
谁为信息公司爆料
听到记者在“犹豫”,高经理打包票说,他们在各个领域都有专门的信息搜集员,即所谓的内线,比如医院方面,某医院张××、某医院李××,都经常给他们提供信息。
哪些人在为信息公司爆料呢?随后几天,记者与张春对哈尔滨市部分医院进行了走访。医院的答复是,不允许任何人将患者资料卖给“信息公司”。某妇产医院工作人员孙某说,如果医院将信息出售并出了问题,患者肯定是要到医院来讨说法,但不排除个别医务人员将产妇信息随意出售,或者某人剽窃信息的可能。
隐私公开何日休
地下信息公司的销售网络已浮出水面,可张春却没有轻松起来:“原来只想弄个明白,可现在却感觉到了可怕。不经意间,个人隐私被明码标价,当事人却蒙在鼓里,而且很难逃脱商业的骚扰和非法的窥视,甚至还给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带来直接威胁。”
天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丁宁认为,个人信息泄露正日益严重地妨碍着公众的正常生活。在国外,发生侵害个人信息的情况,如果构成犯罪,有可能会判2至3年刑。我国一直没有相关的法律约束,不过让人庆幸的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日前已呈交至国务院,该草案规定了拥有个人信息的企业与团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禁止任何团体在未经个人同意的前提下,将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该法一旦正式出台,侵害他人信息将会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或是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