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以后,妇女在生理上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内脏器官负担加重,活动不便,容易疲劳,出现喜静厌动情况,结果,体质一天天变差。做适当的体育锻炼,能调节神经系统功能,增强内脏功能,帮助消化,促使血液循环,有利于减轻腰酸腿痛、下肢浮肿等压迫性症状。孕妇在户外活动,既能呼吸到新鲜空气,又能受到阳光紫外线照射,促进身体对钙磷的吸收利用,有助于胎儿骨骼发育,防止孕妇发生骨质软化症。体育锻炼还能增加腹肌的收缩力量,防止腹壁松弛而引起的胎位不正和难产,从而能缩短产程,减少产后出血。更主要的是孕妇体育锻炼有利于增进母子健康和优生。
孕妇进行体育锻炼,虽然有利于母婴的健康和下一代的优生,但是,在进行锻炼的项目和强度上,还必须考虑“腹内有婴”这一特殊性。如果还是像未怀孕时那样进行剧烈的大运动量的锻炼,这对孕妇来讲也是不适宜的。
怀孕早期时,即怀孕1~3个月之间,胚胎在子宫内扎根不牢,此时锻炼要防止流产;怀孕晚期时,即怀孕8个月以后,需防止早产。所以,在怀孕的早、晚两个时期中,不能做跳跃、旋转和突然转动等激烈的大运动量锻炼,可以散步、打太极拳、做广播操等(但是,跳跃运动不能做)。怀孕4~7月时,可以打乒乓球、托排球、篮球,进行散步、慢跑、跳交谊舞(跳慢步,不宜跳快节奏的迪斯科舞和霹雳舞)。锻炼时间,每次不宜超过半小时。锻炼的运动量,以活动时心跳每分钟不超过130次,运动后10分钟内能恢复到锻炼前的心率为限。
孕妇不但能锻炼,而且应该锻炼,这样,才有利于母婴健康和优生。不过,有习惯性流产史的孕妇,不属应锻炼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