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完成了一项出生缺陷监测分析报告,结果提示:2008年,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为80.01/万,达历年最高值。其中,出生缺陷发生率前5位依次为总唇裂(包括唇裂、腭裂及唇裂合并腭裂)、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神经管缺陷、先天性脑积水。调查数字还显示,去年省内高龄产妇为最近8年以来的最高值,大于或等于35岁的高龄产妇为8.59%,远远超出2001年的3.25%。
“随着年龄增高,无论是对高龄产妇本人的身体影响,还是出生缺陷发生的风险和可能,均会随之‘水涨船高’。”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哈医大四院超声科主任董晓秋教授明确指出,人类生育有一个最佳时期,女性的“黄金”生育期为24~28岁。然而随着生育观念的改变和女性社会压力的加大,高龄不孕女性及高龄初产妇数量正逐年上升。
董晓秋介绍说,所谓高龄初产妇,指的是年满35周岁以上,并第一次生育者。目前,我国高龄初产妇比例大约为2.45%,并呈持续上升态势。一般女性25岁时半年内受孕率达60%,30岁后则降至30%以下。若在35岁以后再要孩子,除了易不孕外,往往还会有其他一些不利影响。
首先是高龄孕妇易致流产或难产。这一群体黄体功能不全,自然流产率与年轻孕妇相比增加3倍。女性在22~24岁时,流产几率约为8.9%;到35岁时,由于流产、死产或子宫外孕等原因,怀孕失败几率达20%。而随着年龄增长,子宫收缩力和阴道伸张力降低,高龄产妇更易发生难产和产后出血,剖[宫产几率、产妇死亡率也均高于年轻产妇。
第二是畸胎、愚型儿的发生率增高。女性的原始生殖细胞在胎儿期就已形成,如果怀孕时间过晚,卵子受环境和污染的几率就多,并且卵巢功能也开始减退,容易引发卵子染色体老化,最终导致畸胎、痴呆儿的发生率增高——这是大龄产妇要面对的最大危险。同时,胎儿的一些先天性疾病,如先天性心血管畸形、神经管缺陷、唇裂等发病率也明显增加。通常来说,超过35岁怀孕所致的胎儿染色体异常比24~28岁怀孕要成倍增高。
“尽管这样,高龄孕妇也不必过度担忧,此时最重要的是做好孕前及产前检查,注意加强孕期保健,许多高危因素是可以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的。”董晓秋教授指出,孕妇应在怀孕早期到产科检查,服用叶酸等防止胎儿畸形的药物。对于年龄在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建议进行遗传学方面的特殊检查,接受羊膜腔穿刺术,进行胎儿染色体疾病及先天性代谢病的产前诊断。
目前,卫生部将产前超声诊断分为早期妊娠检查、一般常规检查、系统胎儿检查和针对性检查等四级。而以下情况的孕妇更应加大筛查力度:35岁以上具有遗传性高危因素的孕妇;有胎儿畸形家族史或以前分娩过畸形儿者;夫妇本身患有先天缺陷者,如脊柱裂、先天性心脏病等;夫妇患有糖尿病者;孕期尤其是孕早期3个月以内接触过致畸物质,如射线、农药、酒精等或服用了避孕药、抗癫痫药及孕早期母体感染等。
“需要说明的是,B超检查并非万能。”董晓秋教授介绍说,对于视觉障碍、听觉障碍、内分泌障碍、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微小的器官畸形等,目前尚不能完全通过超声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