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计划免疫是保护儿童免受传染病危害的重要措施。但是常发现一些儿童,特别是经常迁居的儿童(流动家庭的孩子)计划免疫不规范。这样不仅起不到预防作用,有时反而会加重接种后的反应,个别甚至发生严重的意外事故。
例如百白破和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基础免疫,必须连续接种3次,每次间隔为1个月,如果办接咱1次或2次,就起不到预防效果。另外,某些预防接种制品含有微量马血清,如果多次行政管理搁就会增加过敏发生率。因此,要使人体既获得理想的免疫力,又不增加疫苗反应,就需要准确掌握接种的时间、次数和剂量。
按照我国现行的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规定,儿童应接受以下疫苗的接种:
l.卡介苗在儿童出生时接种一次,在7岁和12岁时分别加强接种各1次。
2.小儿麻痹疫苗糖丸(脊髓灰质炎疫苗)在婴儿出生满2个足月时服用,以后每隔1个月连续加服2次;在1岁半至2-4岁时加强服疫苗1次。
3.百白破疫苗出生满3个月时接种1次,以后每间隔1个月连续注射接种3次;在1岁半至2岁时再加强接种1次;到7岁时,百白破疫苗还应加强接种1次。
4.麻疹疫苗婴儿满8个足月时,接种麻疹疫苗1次,在7岁时再加强接种1次。
5.乙肝疫苗新生儿应按0、1、6月龄接种乙肝疫苗(“0”月是指开始接种第一针注射的日期算起,间隔1个月、6个月时分别注射第二针和第三针)。
给儿童接种疫苗的医务人员应及时将每种疫苗的接种日期认真地填写在预防接种卡上。只要儿童的预防接种规范化,相应的传染病发病率一定会大幅度下降,从而有效地保护儿童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