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调查显示,在药物引起的聋哑儿童中,是妊娠期和哺乳期母乳用药不当造成的。许多药物,尤其是抗生素类药物中的链霉素、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和新霉素等,会损害人的听觉神经,有“耳聋性抗生素”之称。
孕妇、乳母使用此类药物,会造成胎儿及婴幼儿先天性耳聋。当孩子发生一般性的发烧、感冒和上呼吸道轻度感染等情况时,有些家长为了孩子早愈,常常主动要求医生给孩子用抗生素治疗。
殊不知,抗生素不是万能药,盲目滥用往往会适得其反,少数小儿对“耳聋性抗生素”十分敏感,只要偶然使用一两次,就会导致耳聋。而且耳聋的早期症状又很不明显,仅表现为对外界刺激反应迟钝,等发现时往往为时已晚。
所以,应尽量避免对婴幼儿使用“耳聋性抗生素”,如果病情需要,非用不可,医生要向家长讲明药物的毒性和观察方法,家长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一旦患儿出现恶心、头晕、手足及口唇麻木等中毒先兆时,要尽快报告医生,立即停药。
在使用“耳聋性抗生素”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幼儿及孕妇应忌用或慎用。用药总量不宜过大,疗程不能太长。要按规定用量使用,若需要较长时间用药者,应定期做听力及肾功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