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心脏血管系统:
心输出量在生产的第1及第2产程开始增加,产后因胎盘消失及周边组织间液回到血管,促使多余的液体回到循环中。产后短时间内心输出量更高,以后心输出量降至生产前的40%,而约2至3周可恢复到未怀孕时状态。
B. 泌尿系统:怀孕时导致泌尿系统的扩张,在产后2~8星期内逐渐回复正常。在生产过程中,会对膀胱造成伤害,因此产后常发生膀胱过涨,及排不空的情形。特别是使用传导型麻醉剂的病人,这个问题会更加严重。因此须特别注意泌尿道感染的可能性。产后4~6小时,一定要鼓励病人上厕所,必要时可加以导尿。
C. 消化系统:怀孕时肠蠕动减少,产后会逐渐恢复,如排便不顺可给予软便剂或灌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