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会首次确认构成事故
在随后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中,王金宝律师深入分析后认为,“这应当构成医疗事故,接生医院存在严重过失,应承担全部责任。”
今年4月3日下午2点,南京医学会为此召开了鉴定会。在现场,鉴定专家检查发现,如今已经2岁多的陈莉儿子,“神志清楚,言语不能,扶站时双下肢呈典型剪刀步”。
经过调查、提问并结合相关病历,4月15日,南京医学会分析认为,“医方在产妇分娩过程中,胎心检测不规范,未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窘迫的临床体征,存在过失,导致新生儿出生时严重窒息。新生儿窒息是缺血缺氧性脑病的因素之一,缺血缺氧性脑病是脑瘫的因素之一,故医方的治疗行为与患儿脑瘫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据此,南京医学会认为,本病例属于“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新生儿脑瘫的案子,我从业以来办过数十起,但在南京,还从来没有一起新生儿脑瘫案件,在医学会的鉴定中,直接确认医院的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的。”接到这个鉴定结论,王金宝律师感到部分满意。“遗憾的地方在于,‘医方承担次要责任’,我们认为接生医院至少应承担主要责任,为此我们已经申请重新做鉴定。”
此案目前还未宣判,快报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