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孩子儿童节前的噩梦
5 月29 日下午5 点15 分左右,在孝感残联大楼“聋儿康复中心”六楼的厨房内,不到5 岁的聋哑孩子方劲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就被一只手抓住了肩膀,然后很快挨了一个耳光,接着,他瘦小的身体被拖向灶台,在那里,有一只供师生做饭、煲汤的大电饭煲,刚拔下插头,里面的汤正热气腾腾。
拖着方劲的是该康复中心的负责人李霞。在孩子不知所措的惊恐眼神中,李霞左手抱起孩子,控制住他的左手,右手抓住孩子的右手臂,用力往电饭煲上“按”去。
站在一边的生活老师郭春凤被突如其来的场景吓呆了,回过神来后连忙上前劝阻,可是已经晚了,孩子的右手臂被李霞牢牢按在了电饭煲滚烫的锅口处,一下,又一下,孩子发出尖锐的哭喊声响彻四周。
“我当时有点吓傻了,还没有见过这样惩罚孩子的,孩子又没犯什么大错。”6 月13 日,郭春凤老师一边哭,一边向记者讲述。今年39 岁的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据郭老师称,她当时正在厨房里做事,方劲进来找东西吃,她想也许是孩子饿了,就准备洗一个西红柿给他。不料刚好被进来的李霞老师发现,李霞向方劲大吼一声:“你又进来拿东西吃!”于是发生了之前的一幕。
一位老师忍无可忍的报案
方劲的烫伤,直到两天后,才被一位老师偶然发现。这位老师在下午课间注意到,所有的孩子都穿着短袖,唯有方劲上身穿着长袖衬衣,而且孩子袖口处的扣子,还被扣得严严实实。
感到奇怪的老师解开方劲手腕上的扣子,不禁大吃一惊。她看到,在孩子的右手腕上,有两道非常刺眼的烫伤“陷坑”,约四厘米长,两厘米宽,周围是大小不一的水泡,连成一片,受伤部位均已红肿发炎,由于没有进行任何处理,伤口渗出的脓水和袖口的衣服粘连在一起。
很快,这位老师从其他老师口中知道了孩子受伤的原委。她告诉记者,当天她一直觉得不舒服,方劲痛苦的表情总在眼前浮现。凌晨两点,无法入睡的她决定起床写举报材料,5 点钟的时候,她来到了辖区三里棚派出所报案。
当天早晨8 点30 分,接待这位老师报案的警官在残联办公室李主任的陪同下,来到康复中心找到方劲。当时孩子不敢说,后来用手势“说”了,而唯一的目击证人郭春凤老师也向警方证实了此事。
一次被淡化的“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对残疾人及残疾儿童进行歧视、侮辱、侵害、虐待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构成犯罪,可依法进行处罚。
但从方劲被烫伤至今已过半月,一直不见警方的处理结果。事先向警方举报的老师来到派出所询问,令她失望的是,接待她报案的警官称:“学校和家长已进行了调解,家长不追究,我们就不好追究了。”
6 月14 日,当事人李霞诚恳地向记者表示,她会吸取教训:“我已经向方劲的家长说明了情况,她表示谅解,并愿意继续把孩子放在我这里学习,她还是信任我的。”
但知情老师披露,李霞为应付残联及警方的调查,她在自写的一份材料中称:“方劲有自闭症,对疼痛没有感觉,是他自己不小心烫的,烫疼了也没有哭,所以当时老师没有发现。”对此,她要求郭春凤老师签字。不料,遭到郭老师的拒绝。郭告诉记者说:“虽然我只是个做饭的生活老师,只是个临时工,但也有基本做人的是非观念,这是伪证,我不能签字。”
在这种情况下,李霞承认自己“当时的确因为情绪激动而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