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尤其是年龄较小的孩子)拿别人的东西的行为与成年人的偷窃行为,在性质上是截然不同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家长却往往用成人的社会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去严格约束孩子,一旦发现孩子拿了别人的东西,就大惊失色,严加惩治。殊不知,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而且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
那么,孩子拿别人(同伴、同学、家长、老师、邻居)东西的行为是怎样发生的呢?
一、是孩子的主客体意识不够清晰所造成的。孩子不同于成年人,他们由于受自身年龄条件的制约,经验不足,是非分辨能力差,不能正确评价自己,兴奋大于抑制,行为动机不稳定,情绪易受客观环境的影响,他们这种“偷窃”行为还不能称为真正意义的偷窃行为,因为,人们看到的只是偷窃行为本身,而没有看到行为背后的动机性质。
二、是孩子的意志控制能力较弱所造成的。某种物品对孩子来讲,总有它一定的吸引力,哪怕一个小石头,一张花纸片。由于好奇、喜爱,不经对方允许而占为已有,这是意志控制的失败。
三、不良的教育影响也是孩子产生过失行为的很重要原因。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家长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多是溺爱,既便是在不太富裕的经济条件下,家长也会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一切物质要求,孩子想什么有什么,要什么给什么,有求必应,从而使孩子养成自私、任性、懒惰、骄横,不会克制自己的不良心态,一旦发现自己没有的东西,就要想尽办法得到,得不到就可采取极极端的偷、抢、骗手段去得到,以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因此,可以说,这种不良教育的方式对孩子的影响有时甚至起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作为家长,一旦发现孩子的过失行为,切不可大声呵斥、惩罚他们,更不要将他们的行为公诸于众,要注意保护孩子的自尊心。同时,要注意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和客体意识,最好结合孩子的日常生活,让他们懂得“可以”、“不行”,明白为什么可以,为什么不行的道理,并逐渐让“可以”和“不行”的概念,在孩子心中并存,以锻炼他们的意志,克制他们的欲望,约束他们的行为,从而使其形成良好的行为方式和习惯。
此外,作为家长还要注意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以便形成统一和谐的教育环境,对待孩子的不良行为尽量做到早发现,早消除。正如前人所说:“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