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的定期检查能连续观察各个阶段胎儿发育和孕妇身体变化的情况,例如胎儿在子宫内生长发育是否正常,孕妇营养是否良好等;也可及时发现孕妇常见的合并症以便及时得到治疗,防止疾病向严重阶段发展而影响正常分娩。
对于高血压、胎儿体重异常、胎位不正等妊娠异常情况,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既可及时治疗纠正或进行适当处理,又能避免成为影响分娩的潜在异常因素。
整个妊娠的产前检查一般要求是9~13次。
初次检查一般在孕4个月,在怀孕4~7个月内每月检查一次,孕8~9个月每两周检查一次,最后一个月每周检查一次;如有异常情况,必须按照医师约定复诊的日期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