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是治疗疾病的重要措施,但如果使用不当,可造成不良反应,对有的孕妇来说还可使胎儿致畸。
妊娠早期是胚胎组织器官分化、形成、发育的重要时期,主要是塑造成形;妊娠中后期主要是形体的发育长大。如果用药不当,则可能造成胎儿畸形。
胎儿从外表到内脏,从头颅到四肢,都在12周以内形成,故药物对胎儿致畸在妊娠3个月内最明显。如果胚胎在12周以内受到损害,容易发生中枢神经系统缺陷、内脏畸形、肢体畸形。
可能致畸的常用药物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抗生素。妊娠12周内服用四环素,可发生四肢短小畸形或九天性白内障。孕期用链霉素、阿米卡星等抗生素时,可导致胎儿先天性耳聋。产前10天服用氯霉素,可使新生儿患灰色综合征。当孕妇需要使用抗感染的药时,一般用青霉素和红霉素较安全。感冒时,用感冒冲剂、银翘解毒丸、桑菊感冒片等是安全的。
(2)抗癫痫药。苯妥英钠,可使胎儿发生唇裂、腭裂、小脑损害和先天性心脏病。
(3)激素类。怀孕早期,使用雄性激素和合成孕激素,特别是睾酮衍化而来的合成孕激素,可引起女胎男性化,出现阴蒂肥大、阴唇融合粘连与局限性外阴异常。雌激素则可引起男胎女性化,口服避孕药可引起先天性心脏病,可的松可引起唇裂或腭裂。
(4)镇静安眠药。镇静安眠药可引起多种畸形,氯丙嗪可导致视网膜病变。
(5) 抗过敏药。氯苯那及苯海拉明,可使胎儿肢体缺损、唇裂及脊柱裂等。
(6)抗疟药。如奎宁、氯喹及乙胺嘧啶等,可使胎儿发生脑积水、四肢缺陷、耳聋和视网膜病变。
(7)抗肿瘤药物。在妊娠早期服用腺嘌呤、环磷酰胺,可引起无脑儿、脑积水、腭裂和死胎。。
(8)活血化淤的草药。可导致胎儿肢体畸形。
为减少和避免药物致畸的危害,需要医生和孕妇密切合作,合理用药。妊娠头3个月,最好不用药,或尽量少用药。凡属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尽量不用,如果一定要用,必须用药时遵医嘱。
温馨提醒:孕妇最好坚持写妊娠日记。为了加强围生期保护,要求孕妇将历次门诊产前检查的结果、服药名称、时间及剂量加以记载,作为孕期监护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