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镇静药物:如安定,舒乐安定,个别有致畸作用。
14.止痛药:扑热息痛可产生肝脏毒性。阿斯匹林可伴有羊水过少,胎儿动脉导管过早关闭。布洛芬、奈普生、吲哚美辛可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收缩导致肺动脉高压及羊水过少、妊娠34周后不宜应用消炎痛,可引起胎儿脑室内出血、肺支气管发育不良及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等不良作用。
15.止吐药物:未见畸形增加服道。
16.抗肿瘤药物:有明确致畸作用。
17.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环孢霉素对母儿有明显毒性。
18.维生素A:大量使用可致出生缺陷,最小的人类致畸量为25000-50000iuld.
19.维生素A异构体:治疗皮肤病,异维甲酸胚胎发生期用药可产生各种畸形。
20.依曲替酯(芳香维甲酸):用于治疗牛皮癣、半衰期极长,停药>2年血浆中仍有药物测出,故至少停药2年以上才可受孕。
21.激素类:达那唑、乙烯雌酚,均不宜孕妇使用,口服避孕药沙丘度受有肯定的致畸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