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3岁小女孩冯少花腹泻到医院打针,第二天,她身体出现不适症状,第三天竟不治身亡。患者家属怀疑冯少花为非正常死亡,要求医院给予明确说法并赔偿10万元,但院方表示死因最终结论有待尸检及省医疗鉴定专家委员会来确定。
3岁女孩到屯昌藤寨卫生院打针后意外死亡
据冯少花的父亲冯斯交介绍:2008年11月13日下午18:00时左右,因冯少花腹泻、腹胀,家人就把她送到屯昌县南坤镇藤寨卫生院看病。当时,该院医生陈益生为孩子测体温后,用手摸摸孩子的肚子,就开了几瓶针水为孩子打针。打针后,孩子没有上厕所,但依然感到腹胀,不想吃东西,此后家人便把孩子带回家里。
11月14日下午13:00左右,孩子突感不适,再次被家人送到藤寨卫生院查看。同样,医生陈益生查看孩子的病情后,又开出几瓶针水为孩子打针,当天孩子腹胀状况没有减轻,当晚病情加重,孩子躁动不安。
冯斯交说:11月15日上午,孩子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家人便再次把孩子抱到藤寨卫生院,但该院医生再次建议开针水为孩子打针,家里人觉得不能再拖了,就拦住一辆过往的客车,把孩子送到屯昌县人民医院。
当天上午约11:00时,屯昌县人民医院的医生为孩子作全面检查后,认为孩子的病情很重,建议冯斯交将孩子直接送到海南省人民医院治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下午16:00左右,孩子在被送往省城的途中停止了呼吸。
死者家属要求藤寨卫生院赔偿10万元
孩子走后,家里人悲痛万分。冯斯交认为藤寨卫生院在医疗上有过失,没有及时诊断孩子的病情,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导致孩子病情加重,最终死亡。为此,冯斯交及家属要求藤寨卫生院承担医疗责任,赔偿10万元。
据悉,事发后,双方曾一度在屯昌县卫生局有关人员的努力下进行协调,但由于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无法达成一致。
就此,记者近日联系了藤寨卫生院院长关颉。关颉首先对冯少花的过世表示遗憾和同情。关颉说:当时孩子是有腹泻、腹胀的症状,医生完全按照正常的医疗程序对孩子进行医治,为孩子注射的只是一些消炎针、先锋针及补液,不可能加重孩子的病情。
关颉透露,事后,医院才发现冯少花患有咳病,但这一点冯少花的家属事前并没有告知藤寨卫生院的医生。另外,冯少花被带回家后,身体感到不适时,其家属也没有及时把病情告知医院,耽误了一定的治疗时间。
对于死者家属的赔偿要求,关颉称藤寨卫生院无法满足。但出于人道主义,藤寨卫生院可以考虑给死者家属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如果死者家属不同意,只有通过尸检及省医疗鉴定专家委员会来确定是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