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我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作,但我的户籍在外地,年中即将分娩,需要向单位申请产假,根据现有政策,女职工生育能申请多长时间的产假?有没有产前假可请?
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热线服务人员为您解答: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基本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是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
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满足晚婚晚育条件、符合独生子女政策的产妇可多申请45天的产假。
申请产假时间的长短跟户籍所在并没有关系,所有公司及用人单位都要依据相关规定给其女职工批法定产假。信息时报记者游曼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