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荣没有医生执业资格证却为孕妇接生,结果致孕妇和胎儿双双死亡。昨日,固始县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高德荣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高德荣1970年至1991年间,先后在固始县黎集镇、陈集乡组织的医疗小分队做过辅助工作,学过接生常识,并曾私自接生,但因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被有关部门叫停。
2007年3月16日晚9时许,高德荣独自在家为陈淋子镇大冲村村民腾某接生,至次日上午,产妇仍未分娩,最终因羊水栓塞死亡,胎儿亦死于腹中。案发后,高德荣投案自首,并赔偿受害人家属14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德荣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因被告人投案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吕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