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公民素质尚需提升 强制婚检仍有必要
“由于取消了强制婚检,韶关等地新生儿出生缺陷率明显上升,重型地中海贫血等一些高发性地方性遗传性疾病上升率十分明显。”王伟阳代表表示,正常人群中每个人都会携带好几种遗传病隐性基因,如果男女双方均患有同类的遗传性疾病、精神性疾病,他们的后代发病机会就会很高,甚至能达到100%。因此从医学和优生学的角度来看,要预防控制新生儿遗传病的发生,提高民族整体素质,婚检、孕检、新生儿疾病筛查三条防线缺一不可。
“目前我国公民受教育程度与国外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在人口素质和教育程度仍不能达到绝大多数人自愿婚检的时候,有必要将强制婚检作为过渡手段。”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尹春艳告诉记者。
王东明代表介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94年颁布的《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健康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下法服从上法原则,《母婴保健法》作为法律,其法律效力优于《婚姻登记条例》。
反方:强制婚检缺乏人性化 关键在做好宣传
本报“两会”百姓观察员、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北元则认为,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体现了立法的人性化,保护了公民隐私,对公民的私生活赋予了更多的自由。不婚检并不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用行政手段来干涉婚检与立法的人性化本意不符。此外,“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广东地方立法一旦出台,虽不与《母婴保健法》相冲突,但却与《婚姻法》相抵触,其深层原因是《婚姻法》与《母婴保健法》相冲撞。他认为,新法优于旧法,不能用过去颁布的《母婴保健法》来约束新实施的《婚姻法》。
陈北元律师认为,影响新生儿出生缺陷率的原因非常复杂,如环境污染等,不一定都是取消婚检而引发。“只要政府做好了宣传工作,倡导婚前婚检,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自愿婚检的。”
黑龙江已率先恢复强制婚检
据黑龙江籍广东省人大代表马晓凤介绍,2005年《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开始施行。该《条例》的公布施行意味着黑龙江省成为自2003年10月1日实行自愿婚检以来,我国首个恢复强制婚检制度的省份。“黑龙江省率先恢复强制婚检的做法值得广东省借鉴。”马晓凤代表认为,如果以前婚检由强制变为自愿是因为婚检存在着一些质量管理问题,那么主管部门应该加强管理、监督和服务,让更多百姓满意。
卫生部已委托起草孕前保健方法草案
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博士赵鹏认为,可以通过推行全民孕前保健制度来弥补这一缺陷。据介绍,国家卫生部已经委托有关机构起草孕前保健方法草案,主要包括检查项目、技术规范、宣传方式和专业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内容。“即便不婚检,但通过孕前咨询、检查、指导等服务同样可以达到婚检的主要目的。”赵鹏博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