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教师专业技能就是教师从事教学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是教师从事教学的前提和基本要求。谈到幼师的专业技能,人们首先想到的可能是她们能歌善舞和多才多艺,但是专业技能不仅仅局限于这些,尤其在今天这种强调交流、合作和理解的背景下,教师专业技能更体现在教师与幼儿互动的具体行为和细节之中。
前不久,我看到一篇教学资料,讲到台湾幼儿园的教师在向幼儿呈现图片时,图片 的正面朝向儿童,教师右手的食指捏住图片的上端,左手托住图片的下端,并缓慢旋转图片让所有的幼儿都能够清晰地看到画面。这样,儿童的视觉和听觉结合起来,形成感知的通道,能更好的理解教师活动的目的。
这是值得我们教师反思的,虽然是一个很小的细节,教师的专业技能如何体现呢?在相同的教学目标达成的过程中,教师什么样的行为才是合适的?我认为教师在与幼儿互动的每一个细节中,必须首先去考虑幼儿最需要的是什么,而不是单纯地完成教师教学计划。这点应当成为教师专业技能的核心和一切活动的出发点。
我们要不停地学习各种新观念,洗去我们的无意中承袭的旧思想,以儿童为中心,并多与他们交流,如:在给儿童讲故事时,教师把故事书的画面通过不同角度、方位展现给幼儿,让幼儿更好地理解故事内容。
教师对教学观念的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主要表现在教学行为的改变,教师的教学行为应体现“以人为本”、“以幼儿为中心”的原则,增强自我监控和反思能力。